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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70年成就

发布时间:2019-12-06/

 

一、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从新中国成立之初,我们党就积极探索符合中国实际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

改革开放之后,我们党成功地开辟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其科学内涵为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实践中深入探索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内涵更加清晰、方向更加明确、自信更加坚定。

二、创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就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法治理论与根据地和解放区新民主主义法制建设的实际相结合,创立了毛泽东法律思想。

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毛泽东法律思想得到进一步丰富和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继承和发展毛泽东法律思想,创立了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法治发展规律、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创造性地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理论风格和实践面向的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三、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们党就提出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要抓紧立法,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1956年,党的八大提出,应着手系统地制定比较完备的法律,健全国家的法制。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权威性。

2010,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大力推进立法体制改革,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加快重点领域立法,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完善。截至20198月,我国现行的法律已达274部。

四、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1997年,党的十五大在党和国家的历史上首次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007年,党的十七大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012年,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

十八大之后,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促使法律规范体系更加完备,法治实施体系更加高效,法治监督体系更加严密,法治保障体系更加有力,党内法规体系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