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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专利审查协作天津中心2021年度审查员招聘签约流程
发布时间:2020-12-04
 

根据专利审查协作天津中心2021年度审查员招聘工作安排,现将公示、录用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公示所需材料及提交方式
     根据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拟录用人员需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签约手续。
     (一)所需材料
     拟录用人员需提交相关材料,中心审核通过后公示,具体如下:
     1.应届毕业生
     (1)《就业推荐表》(加盖校就业部门公章)原件;
     (2)《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原件(一式三联);
     (3)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同一张A4纸上);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已经取得的,从大学起);
     (5)大学英语等级证书或相关证明复印件1份;
     (6)在校期间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1份。
     说明: 如需网上签约,请将本人姓名、毕业院校、身份证号、学号、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通过邮件的方式告知,中心审核通过后将在线发放offer,就业协议可暂缓邮寄。待公示无异议后,请自行打印就业协议,并寄至中心。
     2.社会在职人员和海外留学归国人员
     (1)就业协议书;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同一张A4纸上);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已经取得的,从大学起);
     (4)大学英语等级证书或相关证明复印件1份;
     (5)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1份(仅限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供)。
     说明:第(1)项请通过邮箱的方式索要,邮件注明本人姓名、应聘职位代码、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中心审核后将通过邮件的形式发送就业协议书(一式2份,自行用A3纸正反面打印,2份均须本人手写签字,如发现他人代签,将取消录用资格),打印后与其他材料的复印件一并邮寄至中心。
     (二)提交方式
     接到中心短信和邮件通知拟录用的考生,请12月11日前将上述材料邮寄至中心,邮寄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视为放弃。邮寄以上材料时请附纸写明应聘职位、回寄地址、邮编、收件人姓名和联系电话。邮寄完成后,请将快递单号发至中心邮箱(tjhr@cnipa.gov.cn)为确保公示材料的顺利、安全送达,建议采用顺丰、EMS等较为稳妥的邮寄方式,并妥善保管好邮寄单据,以备查询。
     (三)注意事项
     1.应届生需要接收函的,请通过邮箱索取,中心将通过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供。邮件需注明本人姓名、应聘职位代码、身份证号、所需材料等相关信息。
     2.应届生到所在学校就业中心(办)领取三方协议,填写就业推荐表和三方协议个人相关内容,为了节约时间和成本,建议所在学校就业中心(办)先行盖章。
     二、签约流程
     公示无异议的,集中办理签约手续。
     三、其他
     1.拟录用人员应将相关材料提交齐全,逾期或提交不完整的,不予公示。
     2.中心将根据招聘条件及职位要求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到入职时将核对相关证件的原件,如发现提供的材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录用资格,将视情节作出相应处理,直至取消录用资格。
     3.拟录用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中心将会随时进行补录。
     4.联系方式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高新区华兴路21号
     邮政编码:300304
     收 件 人: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022-84868081
     邮    箱:tjhr@cnipa.gov.cn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专利审查协作天津中心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