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利审查协作天津中心2020年度审查员招聘工作安排,现将公示、录用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公示所需材料及提交方式
根据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拟录用人员需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签约手续。
(一)所需材料
拟录用人员需提交相关材料,中心审核通过后公示,具体如下:
1.应届毕业生
(1)《就业推荐表》(加盖校就业部门公章)原件;
(2)《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原件(一式三联);
(3)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同一张A4纸上);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已经取得的,从大学起);
(5)大学英语等级证书或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在校期间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1份(限应届生提供)。
说明:接到中心短信和邮件通知拟录用的考生,可于11月6日14:00在中心3号楼1楼大教室现场签约。
现场签约不便的,可采用邮寄方式,除(1)、(2)以外,只需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
2.社会在职人员和海外留学归国人员
(1)就业协议书;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同一张A4纸上);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已经取得的,从大学起);
(4)大学英语等级证书或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1份(仅限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供)。
说明:接到中心短信和邮件通知拟录用的考生,可于11月6日14:00在中心3号楼1楼大教室现场签约。其中就业协议书将现场发放。
现场签约不便的,可采用邮寄方式。第(1)项可通过邮箱或电话的方式索要,邮件注明本人姓名、应聘职位代码、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中心审核后将通过邮件的形式发送就业协议书(一式2份,自行用A3纸正反面打印,2份均须本人手写签字,如发现他人代签,将取消录用资格),打印后与其他材料一并邮寄至中心。
(二)提交方式
考生可于11月6日到中心现场提交签约材料。
外地人员需在11月7日中午前通过特快专递邮寄至我中心,邮寄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视为放弃。邮寄以上材料时请附纸写明应聘职位、回寄地址、邮编、收件人姓名和联系电话。邮寄完成后,请将快递单号发至中心邮箱(tjhr@cnipa.gov.cn)为确保公示材料的顺利、安全送达,建议采用顺丰、EMS等较为稳妥的邮寄方式,并妥善保管好邮寄单据,以备查询。
(三)注意事项
1.应届生需要接收函的,可在现场提交材料时领取,也可以通过电话、邮箱索取,中心将通过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供。邮件需注明本人姓名、应聘职位代码、身份证号、所需材料等相关信息。
2.被录用人员到所在学校就业中心(办)领取三方协议,填写就业推荐表和三方协议相关内容,为了节约时间和成本,建议所在学校就业中心(办)先行盖章。
二、签约流程
公示无异议的,集中办理签约手续。
天津地区现场发放需要返回本人的相关材料,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其他地区邮寄返回。
三、其他
1.拟录用人员应将相关材料提交齐全,逾期或提交不完整的,不予公示。
2.中心将根据招聘条件及职位要求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提供的材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录用资格,将视情节作出相应处理,直至取消录用资格。
3.拟录用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中心将会随时进行补录。
4.联系方式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高新区华兴路21号,1号楼719房间
邮政编码:300304
收 件 人: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022-84868081
邮 箱:tjhr@cnipa.gov.cn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专利审查协作天津中心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