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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专利审查协作天津中心2023年新录用人员报到须知
发布时间:2023-07-11
 

为了保证2023年度新录用人员报到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安排

8月11日上午10:00

地点:专利审查协作天津中心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高新区华兴路21号

二、报到所需材料

(一)身份证

请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份,A4纸复印(正反面在同一页纸),边框清晰,信息完整。

(二)学历证和学位证

请提供从大学到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需提供博士后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若转出党组织使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需通过该系统进行党组织关系转接,并开具纸件介绍信。若不使用该系统,则只需开具纸件介绍信。进行系统转接时,转入党组织名称为“中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天津中心委员会”;纸件介绍信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天津中心委员会”,去向为“专利审查协作天津中心”,报到时需在有效期内。

请确保组织关系介绍信所有信息填写完整、准确,不留空白。本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必须与本人身份证信息一致。请正确填写转出和转入单位的具体名称,不得用“我部”、“贵处”、“你处”字样代替。党费已交纳时间和介绍信有效期应使用大写数字填写。请加盖县级以上党组织红色印章。

请注意,预备党员应由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预备期间表现证明材料。预备党员预备期已满(以报到日期为准)的,原则上应在原党组织转为正式党员后,再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四)团组织关系

中心接收团组织关系,全称为“天津市市级机关国知局专利审协天津中心团委”。

团员由原基层团组织转移到天津中心团委时,必须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办理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应由原所在基层团委开具转接介绍信,团支部无权办理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是团组织之间转接团员组织关系的唯一书面凭证,不能仅凭团员证进行组织关系转接。因故未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团员应及时向中心团委报告,由转出单位团组织补开。

团员档案管理和组织关系转接应与“智慧团建”系统衔接,按照“先网下,再网上”的顺序进行,通过网络系统进行辅助管理。

(五)证件照(纸质和电子)

1.纸质照片:近期彩色正面白底免冠照片,同版2寸、1寸纸质照片各1张,每张照片背面需用铅笔注明职位代码及姓名。

2.电子照片:图片分辨率高827像素、宽591像素或以上(尽量采用高质量JPEG压缩方式);照片底色为白色,着深色带领上衣。请在报到前15个工作日发送至中心邮箱(tjhr@cnipa.gov.cn),照片及邮件标题命名为“证件照+姓名+职位代码”,如证件照+张三+T201。

(六)人事档案

人事档案应至少在入职前5个工作日转至中心。人事档案可以由学校、工作单位或人才存档机构转递至中心。

社会在职和留学归国人员如需要开具调档函,请于7月21日前将调档函抬头、回寄地址、收件人信息发送tjhr@cnipa.gov.cn,中心开具调档函并邮寄,有效期为15天。

档案转递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高新区华兴路21号

邮编:300304

收件人: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022-84868024

(七)户籍材料

请提供户口簿首页(如为集体户,需提供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和本人页复印件2份。

新员工可自愿将户口落至中心,根据天津市相关规定,办理户口的时间为入职后1个月。如在入职前开具迁移证,需保证有限期内。

(八)银行卡

中心工资卡为中国农业银行卡,已有农业银行借记卡的,请提供银行卡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在银行卡复印件左上角注明部门、姓名、联系电话;确认名下无农业银行借记卡的,单位可在入职后统一办理,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左上角注明部门、联系电话。

(九)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

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职务)的人员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十)婚育状况证明

育有子女且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需提供复印件1份。

(十一)其他材料

1.社会在职人员

1)离职证明

入中心之前有过全职工作经历的,需提交原工作单位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合同关系证明,证明需加盖工作单位或人力资源(人事)部门公章,并注明工作起止时间。

2)就失业登记证

原工作单位在天津的人员需提交就失业登记证原件。

3)工作经历相关材料

请提供每段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离职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社保缴费记录,社保缴费记录应能够体现每月缴费单位。如原单位为事业单位需提交《工资介绍信》。

4)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入职前有工作经历并参加过社会保险的人员需确保入职前原单位已经进行减员;

5)公积金相关手续

入职前有工作经历并缴纳过公积金的人员需确保入职前原单位已经进行了公积金封存。

2.留学归国人员

请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三、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22-84868081

党组织关系咨询电话:022-84868492

团组织关系咨询电话:022-84867764

社保咨询电话:022-84868075

公积金咨询电话:022-84868069

银行卡咨询电话:022-84868013

人事档案咨询电话:022-84868024

户籍咨询电话:022-84868074

邮箱:tjhr@cnipa.gov.cn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专利审查协作天津中心

2023年7月11日